提名标准 | a.在该年度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或相当级别国际大赛中获得冠军的组合; b.在该年度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总决赛或相当级别国际大赛获得突破性的成绩; c.在团体项目中担当绝对主力,并为所在运动队获得该年度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或相当级别国际大赛冠军作出突出贡献 d.促进了体育项目的发展,提高了社会对体育事业的关注。 |
提名奖获奖组合数 | 5组 |
最终获奖组合数 | 1组 |
备注 | 组合是指:在比赛进行中,其中一方(2人-4人)场上队员同时完成比赛,期间不得更替队员或缺少队员的比赛形式,我们称之为组合。 |
注:
1、除“终身成就奖”外,参评候选人成绩必须是在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
2、除“年?茸罴呀塘方薄薄?澳甓任疵?逵?耸拷薄焙汀澳甓忍逄程乇鸸毕捉薄蓖猓?渌?毕畹牟纹篮蜓∪吮匦胗涤兄谢?嗣窆埠凸????
3、候选人须由推委会推荐通过
4、凡符合其中任何一条标准,即可具备参评资格;
5、与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相当级别的国际大赛”指:
(1)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直接组织的比赛(如智力运动会等);
(2)各洲奥委会主办的比赛(如亚运会等);
(3)有影响的洲际综合性运动会(如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
6、其他见选票附带说明。
责编:许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