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名标准 | a.在该年度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或相当级别国际大赛中夺得冠军; b.在该年度国际、国内正式比赛个人项目中打破世界纪录; c.在集体项目中担当绝对主力,并为所在运动队获得该年度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或相当级别国际大赛前三名做出突出贡献; d.在团体项目中担当绝对主力,并为所在运动队获得该年度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或相当级别国际大赛冠军作出突出贡献 |
提名奖获奖人(队)数 | 5人 |
最终获奖人(队)数 | 1人 |
备注 | 仅限奥运项目; 可同时入选年度最佳新人奖; 绝对主力队员由主管中心推荐 |
注:
1、除“终身成就奖”外,参评候选人成绩必须是在该年度1月1日至12月31日期间取得的;
2、除“年度最佳教练奖”、“年度未名体育人士奖”和“年度体坛特别贡献奖”外,其他奖项的参评候选人必须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3、候选人须由推委会推荐通过
4、凡符合其中任何一条标准,即可具备参评资格;
5、与奥运会、世锦赛、世界杯“相当级别的国际大赛”指:
(1)国际各单项体育组织直接组织的比赛(如智力运动会等);
(2)各洲奥委会主办的比赛(如亚运会等);
(3)有影响的洲际综合性运动会(如世界大学生运动会等);
6、其他见选票附带说明。
责编:许桂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