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CTV.com消息:根据中央电视台与国际奥委会、北京奥组委签署的协议,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CCTV.com)是“北京2008奥运会官方互联网/移动平台转播机构”,独家拥有在中国大陆和澳门地区的对本届奥运会赛事的新媒体转播权,任何其他机构和个人未经央视国际网络有限公司转授权不得以任何方式通过互联网和移动平台传播奥运赛事视频。
央视国际将以获得最广泛的受众为目标组建奥运新媒体传播联盟,一方面遴选有版权保护能力和传播实力的机构进行商业性转授权配合传播,另一方面根据可分授权的内容、播出播放方式、合作机构的性质等不同因素,与我国新媒体传播机构进行合作,形成一个广泛、坚实的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和传播同盟。任何愿意遵守国际奥委会(IOC)奥运版权保护规定,遵守奥运宣传要求,自觉抵制侵权盗版行为,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强奥运新媒体版权保护,愿意为北京成功举办一届高水平、有特色的奥运会做出贡献的单位都可以参与北京2008奥运会新媒体公益性联合传播。
有意参与北京2008奥运公益性联合传播的单位,请按照相关申请流程办理。央视国际联系电话:010-88046991传真:010-88046652。申请截止时间:2008年5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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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郑德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