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2 Found

302 Found


nginx

央视国际首页 > 新闻频道 > 中国新闻 > 正文

[法治在线]公安部A级通缉犯马加爵落网

  法治聚焦:搁浅的"前科消灭"方案

  主持人:前段时间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出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的试行方案,以激励失足青少年改过自新,这项方案的出台引起了一些争议,今天我们也一起来关注一下这件事儿,请到演播室的是北京大学的张美英教授,先来看一下记者的报道。

  石家庄市的小兰姑娘(化名)今年20岁,最近她接连参加了好几家公司的招工考试,成绩都名列前茅,最终却没有一家公司录用她,原因在于她有 "前科"。想起三年前她头脑一时冲动做下的那件蠢事,她总是很惭愧,那时她正在读高中,与班里的一名女同学闹矛盾。

  小兰(化名):我就想教训她一下,我在学校门口拦住了她,想问她要点钱花,她没有给我,然后就看见她的脖子里戴着一条项链,我就上前去扯下她的项链。

  就是这次一时的冲动,让她触犯了刑律,被法院判处犯有抢劫罪,虽然因为情节轻微被免予刑事处罚,但犯罪事实已经成立,她从此背上了"前科"的烙印。

  孩子的母亲:我们觉得前科对孩子来说,伤害是非常大的,前科永远跟随着她,我们觉得,对孩子来说,这种生活空间太小了。

  像小兰姑娘一样,许多有前科的青少年在升学、就业等方面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歧视。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庭长:他受到刑法处罚以后,这个污点要记入档案,这个污点要跟他一辈子,他一辈子抹不掉受过刑事处罚的未成年人步入社会以后,很多工作不能从事,那么他能到哪儿去呢,咱们常说浪子回头金不换,从哪儿跌倒哪儿爬起来,那么很可能他跌倒爬不起来了。

  为了让这些有前科的青少年真正回归社会,长安区法院在2003年底推出了"未成年人前科消灭方案",把它作为一项司法制度改革。

  长安区人民法院推出的这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方案",适用对象是那些犯罪情节轻微,被判处管制、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未成年人,程序是成立由公检法部门的在职人员组成的前科专门评审委员会,在未成年人执行完刑事处罚以后,由评审委员会对那些提出前科消灭申请的青少年进行考察和评审,考察的时间一般是一年到五年。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少年庭副庭长张明丽:在必要的时间内,考察完了,认为他是一个很合格的人,不再危害社会了,不具有再去犯罪的可能性了,像这种情况下,我们认为就应当机立断,给他扯掉这个污点。

  前科消灭方案采取循序渐进的方式,最终的目标是,将与前科有关的材料撤出符合条件的当事人的户籍和人事档案。

  主持人:张教授我们都知道,推出一个方案或者做出一个决定,肯定是为了要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未成年人犯罪跟成年人犯罪 比起来,犯罪的特点,犯罪的性质,包括对社会的危害程度,究竟有没有区别,为什么长安区法院要对未成年人犯罪出台这样一个前科消灭的方案?

  张美英:未成年人犯罪和成年人犯罪是有很大的区别的,由于未成年人处在青春期,在生理上、心理上,包括他的智力上,他正在处在一个发育、发展的时期,因此他辨别能力差,好冲动,遇事不计后果,还没有形成反社会的人格,所以这些跟成年人犯罪具有极大的不同。因此对于这样的人,在年轻的时候犯罪,我们应该给予一种,某种程度上来说,应该给予一种理解。我是从事青少年犯罪活动的研究者,我将近20多年的研究,无论国外的资料、国内的资料看到,由于对未成年人在某些方面的保护或者是处罚方面不利,会造成未成年人,当他出了监狱以后再重新去实施犯罪。这样的例子也很多,犯罪的数量也不低,因此我觉得长安区人民法院提出来这样一个消灭前科的方案,它具有很大的、很重要的意义。

  主持人:长安区人民法院推出的这项前科消灭方案可以说是得到了许多人的支持和理解,许多有前科的孩子和他们的家长更是为之欢呼,但是这项方案最终却没有落实下去,是什么原因造成的呢?再来看记者的报道。

  长安区人民法院倡导的这项司法改革出台后,在具体操作的过程中遇到了许多阻力,反对者认为这样做缺乏充分的法律依据。

  张明丽:所以很多人就说了,作为一个法官,你不能直接造法去。

  由于阻力大、困难多,建立起来的松散的办事机构难以有效地开展工作,所以方案预期的目标没有达到。鉴于这种实际情况,长安区人民法院最后决定暂时停止施行这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方案"。

  主持人:张教授我们看到这个方案最终是没有能够推行下去,石家庄长安区法院暂时把这个方案搁置起来,作为一个基层法院做这种制度上创新的一个尝试,是不是在有些法律规范方面,准备的不是特别充分?

  张美英:从我们的立法程序上来说,法院当然没有权力做出这样的立法,但是我认为法院可以先行一步,因为我们任何法律的出台需要一定的时间,不可能一件事情提出来,马上就出台一部法律,这不可能的。我认为可以先出现一些试行的条例,比方说在地区或县一级的人大,可以出台一些这样的暂行规定,先由一些部门先行试行,如果我们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然后扩大,最后在我们制定专门的未成年人,比如说未成年人法律的时候,我们可以把这样一些规定,正式地写入我们少年法律当中去。

  主持人:对于未成年人犯罪,国外的法律是怎样规定的,对他们以后的发展上,他们有哪些具体的,包括一些很细致的规定?

  张美英:国外很多国家在未成年人专门的法律上,比方说法院法,少年法院法,少年刑法等等各种各样的少年法律当中,都对未成年人的处罚做了一些规定,例如联邦德国,在他的少年法院法当中就对未成年人,对他们的少年犯罪及其后果做出了规定,尤其是他第97条的规定当中写明如果少年法官确信这个少年通过刑事执行以后,他的品行已经正派了,法官就有权可以提出来消除他前科的这样一个判决。或者通过他的代理人,或者通过他的监护人提出申请,也可以由法官做出这样的判决。这样对于他个人的后半生,对社会都是有好处的。

  主持人:好,谢谢张老师的点评。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提出的这项"未成年人前科消灭方案"虽然最终没有推行下去,但是它所要解决的问题却是我们应该共同关注的,那就是:对于有前科的青少年,社会不应该歧视他们,他们的合法权益,同样应该得到法律的有效保护。



<<上一页下一页>>
第2页
[ 新闻发送 ] [ 打印 ]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