射击比赛的场地、器材、设施
靶
所有比赛项目均采用电子靶。
装 备
步枪运动员必须遵照ISSF(国际射联)、ISCD(国际残疾人射击委员会)的规定进行射击服、射击裤、射击鞋、射击手套和射击皮带等检查。根据运动员残疾程度,还可使用专门的射击椅、射击桌、射击架,但必须符合规定的标准。
射击椅(轮椅、射击凳、射击椅的统称):射击椅靠背的高度是根据运动员的残疾程度由功能分级确定,靠背的最大松弛度(深度)不得超过8厘米。
射击桌:坐姿运动员的射击桌可安装在射击椅上,也可单独放置。
射击架:根据SH2级步枪运动员上肢功能分级的情况,确定其使用射击支架弹簧的不同强度。
手枪运动员不需特殊着装,允许使用符合规定的专用鞋。坐姿运动员的射击椅必须除去扶手。
助 手
根据功能分级的规定和需要,可以为运动员配备助手。但助手只能负责运动员的换靶和装子弹,而不能与其说话、给信号等。
枪 支
射手们角逐时使用步枪或手枪。
手 枪
手枪分为气手枪或小口径手枪。气手枪用于10米项目,小口径手枪用于25米和50米项目。
步 枪
步枪分为气步枪、小口径步枪。气步枪用于10米项目,小口径步枪用于50米项目。
子 弹
用于10米项目的手枪和步枪子弹为口径4.5 毫米; 25米和50米项目为5.6 毫米。
(来源:《北京残奥会项目》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
责编:Mi Jindi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