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轮椅网球竞赛规则要点
比赛开始前,主裁判员用掷钱币方法进行选择,得胜者有选择发球权或有权选择场地。选择发球或接发球者,应让对方选择场区;选择场地者,应让对方选择发球或接发球,还可以要求对方做出上述中的一个选择。
残奥会轮椅网球项目规则与奥运会网球规则基本相同,比赛过程中,运动员不得接受教练员的指导。轮椅网球比赛除了以下几项特别规定外,与国际网球联合会制定的网球规则完全相同。
两跳原则
轮椅网球运动员在比赛时允许球落地两次。运动员必须在球第三次落地前回击。第二次落地可以在界内也可以在界外。
轮 椅
轮椅被认为是身体的一部分,所有涉及到有关运动员身体的规则对于轮椅都适用。
比赛用轮椅比日常生活轮椅要轻巧,由座椅、搁脚板、前小脚板、后防翻装置、后轮胎等部件组成。
发 球
发球要按照下面的方式进行。在开始发球前要马上做好准备,发球员要处在一个固定的位置。在击球前允许发球员向前推一下轮椅。
在整个发球过程中,发球员轮椅的轮子不能触到除了中心标记的假定延长线和边线之间以及端线后面围成的区域以外的其他区域。
如果一名四肢瘫痪的运动员不能用常规的发球方法发球,可以由另外一个人来为该运动员抛球。但是,每次发球都要采用同样的方式。并应由分级医生在分级卡上注明。
失 分
一名运动员失分,如果:
这名运动员在球第三次落地前不能将球回击;
在活球期内,运动员在发球、击球、转向、停轮椅或反向转轮时,使用脚或下肢的任何部分来制动或保持平衡。三肢截肢者除外。
在击球时,运动员没有保持一侧的臀部与轮椅座相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