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20) 男子(10) 女子(10)
48.00 kg公斤级
52.00 kg公斤级
56.00 kg公斤级
60.00 kg公斤级
67.50 kg公斤级
75.00 kg公斤级
82.50 kg公斤级
90.00 kg公斤级
100.00 kg公斤级
100.00 kg 以上级
40.00 kg公斤级
44.00 kg公斤级
48.00 kg公斤级
52.00 kg公斤级
56.00 kg公斤级
60.00 kg公斤级
67.50 kg公斤级
75.00 kg公斤级
82.50 kg公斤级
82.50 kg 以上级
参赛运动员名额 男子 120
女子 80
总数 200
参赛资格分配 参赛资格直接分配给各运动员,不分配给各运动员协会。2008年1月31日前,必须向国际残奥会举重委员会提出参赛申请,没有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候选资格,国际残奥会举重委员会只考虑各项排名最高的运动员。
各成员协会最多参赛名额 各运动员协会最多有一名运动员参加同一级别的比赛。 各运动员协会最多有八名男子和八名女子运动员参加比赛,外卡名额不计入以上参赛名额。
参赛运动员资格 所有参赛运动员必须在2006年1月日到2008年1月1日之间达到最低成绩标准(MQ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