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
局/ 回合
ROAD FC 每场的比赛时间是5分钟,统合赛分为3回合,平局时再进行1回合的加时赛。一般性的比赛一场可分为3回合或2回合,女生部比赛和YOUNG GUNS比赛每场分为2回合,局间休息时间为一分钟。
量级分类
ROAD FC 总共采用10个量级。
原子量级: 48 kg 以下 (女子)
草量级: 52 kg 以下 (女子)
次最轻量级: 57 kg 以下 (男子)
最轻量级: 61.5 kg 以下 (男子)
次轻量级 65.5 kg 以下(男子)
轻量级: 70 kg 以下 (男子)
次中量级: 77 kg 以下(男子)
中量级: 84 kg 以下 (男子)
次重量级: 93 kg以下 (男子)
重量级: 无限制 (男子)
服装
所有选手必须穿大会允许的短裤,不能穿上衣、道服、长裤子。女子选手可以穿上衣。
必须使用大会允许的拳击手套
脚上不能穿鞋,并不能佩戴任何道具。但是在得到裁判签字的情况下可佩戴脚腕保护带或缠运动胶带,如无裁判签名可能会得到警告或被减分。
所有选手不论男女都应佩戴保护胯下要害部位的护裆,并且女选手必须佩戴胸部保护带。
身体检测
为保证比赛的公正性,选手在裁判委员会要求进行兴奋剂药检时,有接受药检的义务和责任。女选手必须接受孕检,有疾病的选手不能参加比赛。
称重
称重失败时间隔1小时候再次进行称重或将规则更改为间隔2小时。(共3次, 间隔2小时)
选手没有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称重现场时,将减少30%的比赛报酬。第一次称重未通过时将减少50%的比赛报酬,第二次称重未通过时将减少75%,第三次未通过时没收所有比赛报酬。
称重超出范围为500g以内时第一回合减一分,超出重量为1kg以内时每回合减一分,超出重量为2kg以内时每回合减2分
格斗笼
使用四周围绕着铁窗的9M * 9M八角笼,铁窗分为八个面被立在离地面1.2米的高台上,铁窗高1.8米用黑色塑料包裹着的铁丝连接着。 有两个正对着的出入口,赛垫上印着赞助商的LOGO,每场比赛都会变更。
竞技结果
比赛一般在以下几种情况下结束。
制服:选手拍打赛垫或对手身体三次以上,或者口头认输的情况。
KO;选手被击倒失去意识,无法再继续比赛的情况。
TKO:裁判判断选手无法再继续进行比赛的场合,分为以下3种:
裁判叫停:裁判判断选手无法进行防御而中断比赛,或是裁判警告选手改善位置或防御,但选手无回答时。(一般警告两次,间隔5秒)
医生叫停:因过度出血或负伤,医生判断再继续进行比赛会危险会对选手造成危险而中断比赛。
助手叫停:选手的助手以毛巾的方式承认的场合
裁判判定:依据分数断定比赛结果
全员一致判定(三名裁判全部判定同一位选手胜利)
分隔判定(两位裁判判定同一位选手胜利,另一位裁判判定另一位选手胜利)
多数判定(两位裁判判定同一位选手胜利,另一位裁判判定平局)
全员一致平局 (三位裁判全部判定平局)
分隔平局(两位选手总分相同)
另外,还可以以失去比赛资格、没收败、无效竞技结束比赛。
判定标准
采用10 POINT MUST SYSTEM进行打分。三名裁判在每一回合分出胜者,胜者给予10分,败者给予9分以下的分数。如两位选手实力均等,在此回合两位都将得到10分。列如:一局中一位选手将另一位选手击倒,那么这一回合被击倒的选手得8分,另一位选手得10分。(如被击倒的选手无法站起来,那么与分数无关,比赛结束。) 一局的分数不受其他回合比赛内容的影响,仅以当前回合的比赛内容进行打分。所有回合结束后,裁判合算各回合分数,分数更高者为胜利者。一回合中如果无任何一方明显占优势那么此局两者都得10分。另外,处于优势的选手因犯规被减分时,也有可能出现9分,因此就算局数与裁判人员数是奇数,也有可能出现平局。
犯规
选手被判犯规,裁判可以根据情况对选手进行1分以上的减分。选手因对方选手犯规无法继续进行比赛时,如果是故意犯规,那么判犯规选手失去比赛资格,如果是非故意犯规。那么这场比赛被判无效竞技。选手因犯规行为无法继续进行比赛时,如果受伤选手分数更高,那么判人为性胜利,如果不是,判平局。
根据2015年1月28日颁出的ROAD FC《2015年规定变更及新设》,可以使用除攻击头部以外的足球踢与踩踏。并且两位选手处于地面格斗时,处在下位的选手可进行上踢。还规定了站立时可以使用水平方向的肘击,但是这一项在2015年5月2日举办的ROAD FC 023开始被全面禁止。
犯规行为如下:
利用额头攻击的行为
以任何方式扎对方眼睛的行为。
咬对方的行为。
利用胳膊肘进行的所有类型的攻击。
拽对方头发的行为。
向嘴巴、鼻子等中放手指的行为。
攻击对方的裆部
将手指放进对方裂开的伤口中。
向小关节进行技术攻击
攻击对方脊椎和后头部的行为。
(所有种类的)攻击咽喉、超过限度的锁喉行为。
掐、挠对方的行为。
抓对方锁骨的行为。
对头部进行足球踢的行为,(可使用除攻击头部以外的足球踢)
地面格斗时用膝盖攻击对方头部的行为。
对头部进行踩踏的行为。(可使用除攻击头部以外的踩踏)
用脚后跟攻击对方腰部的行为。
将对方的头部或颈部扎在地面上的行为。
将对方扔出格斗笼的行为。
抓对方拳击手套或裤子的行为。
向对方吐口水的行为。
诱发对手受伤的无体育精神的行为
抓住格斗笼铁窗的行为。
在格斗笼中进行谩骂的行为。
休息时间攻击对方的行为。
攻击正在受裁判保护的选手。
比赛结束后攻击对方的行为。
恶意无视裁判指示额行为。比赛结束后攻击对方的行为。
过度躲避与对方的接触或是故意不停吐出护齿和假装受伤的行为。
选手的助手等对比赛进行妨碍。
比赛途中扔毛巾的行为。
为了让比赛对自己一方更有利,向格斗笼内扔外部物品的行为。
在地面格斗中,处于下位的选手保持不积极反抗或不积极挣脱的状态超过1分30秒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