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首页|搜视|直播|点播|新闻|体育|娱乐|经济|房产|家居|论坛| 访谈|博客|星播客|网尚文摘

首页 > 奥运网 体育 > 体育总分类 > 正文

定义你的浏览字号:

残奥会田径项目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CCTV.com  2008年09月02日 14:29  进入体育论坛  来源:北京残奥会官方网站  

参赛运动员的分级

  残奥会田径项目运动员的分级标准分别由国际斯托克?曼德维尔轮椅运动委员会(ISMWSF)、国际残疾人体育运动联合会(ISOD)、国际脑瘫人体育运动娱乐协会(CP-ISRA)、国际盲人体育运动协会(IBSA)医学委员会来制定。对运动员参赛最低标准的限制主要从双上肢和下肢肌力丧失的程度、关节活动范围以及其他方面运动功能障碍等因素考虑,这个标准适用于脊髓损伤、脑瘫、截肢和其他肢体残疾的运动员。每一残疾类别的运动员因其功能障碍程度的差异又分为不同的级别,在表述中的符号F代表田赛,T代表径赛,数字代表类别和级别,具体如下:

(1)视力障碍运动员

  视力障碍运动员无论参加田赛还是径赛均分为3个级别。11级的运动员双眼无感光,全盲;12级运动员的视力为从能识别手的形状到0.03和/或视野小于5°;13级运动员的视力从0.03以上到0.1和/或视野大于5°小于20°。分级别测试的运动员的眼睛应为最佳已校正的视力。

  (2)脑瘫运动员

  脑瘫运动员在田赛和径赛项目中均分为8个级别,分别为31~38级。其中31~34级别为残疾程度相对较重的运动员,在比赛时需要使用轮椅;35~38级别的运动员在比赛时不需要使用轮椅。

  (3)脊髓损伤运动员按照残疾程度从重到轻,田赛分为F51~58级,径赛为T51~54级。

  (4)截肢运动员

  截肢运动员无论是参加田赛还是径赛,均分为9个级别,分别参加轮椅和非轮椅组比赛。

  (5)其他肢体残疾运动员,在标准中表示符号为LAF和LAT,参加田赛的运动员共分6个级别,其中LAF1、LAF2、LAF3、LAF4级的一些运动员可以参加轮椅组比赛;径赛分4个级别,其中LAT1、LAT2级别为轮椅组。

  另外,参加径赛项目和田赛中跳跃项目,以及投掷项目中非投掷上肢残疾的运动员,如果仅腕关节僵硬或腕关节及手功能障碍,不符合最低参赛标准。

责编:关蓓

1/1
打印本页 转发 收藏 关闭 请您纠错